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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23
12:02
来源:
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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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2:02    来源: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

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是集中保管全县历史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为了更好地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反映我县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各个方面历史真实面貌,丰富馆藏资源,集中展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人民、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各类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的档案时间上溯无期限,征集内容主要包括:

1.图片类。反映各个时期英吉沙县建设和发展、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要会议、代表人物以及各个行业发展等珍贵的历史图片。

2.纸质类。反映各个时期英吉沙县建设和发展、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要会议、代表人物以及各个行业发展等珍贵的纸质资料。

3.音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相关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及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视频、影视胶片等资料。

4.实物类。反映英吉沙县各个历史时期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信件、日记、笔记、报纸、期刊、各类票据、荣誉勋章、奖状、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生活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5.与英吉沙小刀、土陶、达瓦孜、模戳印花布四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传统知识、技能器具、手工制品、民俗活动、表演艺术和文化空间的所有文字、图片、音像、实物资料均属于本次征集的范围。

6.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源。

二、征集材料的载体

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等

三、征集要求

1.征集档案资料必须为真实原始记录,文艺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的均由资料提供者负责。

2.征集档案资料中如有不宜向社会开放的,提前告知档案史志馆,并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性利用意见。

3.音视频资料须内容完整,画面音质清晰流畅。

4.征集的档案资料务必来源合法、内容真实。

5.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对所征集的档案资料不予提供专业鉴定。

四、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档案史料无偿捐赠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经鉴定具有收藏价值的归国家所有,由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永久保存,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授权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对所捐档案史料开发利用。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负责管理档案原件,并接受捐赠者监督,捐赠者若有需求,可提供文献复制等服务。

2.寄存代管:对确有收藏价值而本人不愿意捐赠原件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对原件无偿提供优质寄存环境,并为其颁发纪念证书。凡以寄存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史料,所有权不变,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负责档案史料的安全。

3.复制:对确有收藏价值而本人不愿意捐赠原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文献所有权人授权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对文献进行复制,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为其颁发致谢证书。

档案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征集具体事宜由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解释。凡以捐赠、寄存、复制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

五、征集途径

此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联系。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998-5720288

征集邮箱:297505228@qq.com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幸福路10

邮编:844500

英吉沙县档案史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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