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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4
18:04
来源:
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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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4 18:04    来源: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规定,以下1宗临时用地,经审核批准,现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位置

批准面积(公顷)

用途

使用年限(月)

批准文号

复垦主体

1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英吉沙分公司

克孜勒乡买里塔木村

8.6078

临时办公用房、材料堆场

2025年4月16日-2027年4月16日

英自然资发〔2025〕14号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英吉沙分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5414-202541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地址:新城区人民路028

单位: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胥志刚

联系电话:0998-363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