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6
01/26
17:01
来源:
英吉沙县统计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7:01    来源:英吉沙县统计局


下列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调离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即日起声明作废,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周毅然,遗失证件编码:31100433005,证件有效期至2027831日;李鹏程,遗失证件编码:31100433006,证件有效期至202783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统计局

202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