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强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升级与数字化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组织申报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信用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技术改造、标准化生产经营,设备升级、产能提升、品牌创建、产业融合发展、数字改造、冷链设施及物流建设;开展农产品初、深加工厂房建设,购置加工、配送、分级、包装、检验检测、产品货架等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管理体系升级等方向。以实际投入带动经营效益、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支持方式
本年度“先创建、后补助”、补助资金4万至6万左右。
四、申报材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需提供三年之内无不良社会声誉的相关证明。
(二)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章程(如示范社,需提供示范社章程)材料。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2023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规范执行的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成员变动表、设立成员账户的银行相关材料及每个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交易量返还盈余等相关材料。
(四)家庭农场需提供;在“一码通”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库进行记账等相关材料。
(五)稳定就业人员工资发放表(9个月以上稳定人员)。
(六)需提供经营场所及办公场所相关材料。
(七)扶贫832平台入驻并受托代购、受托代销商品等相关材料。
(八)近三年内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生态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4月27日19:00前
(二)报送地点:农业农村局4楼415办公室。
(三)联系人:果海尔妮萨·拜合提13779720472
阿扎旦木·吐尔洪18309980356
请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公告内容,编辑方案,确保材料真实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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