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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0
10:04
来源:
英吉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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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英吉沙县小水电站运行安全“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10:04    来源:英吉沙县水利局

为进一步强化水电站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小水电站安全运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工作要求,在各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本县所有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现对2026年英吉沙县6座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进行调整,并申请公示如下:

一、英吉沙县水电站基本情况

英吉沙县目前正常投入运行的水电站共有6座,其中4座小水电站归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所有,木华里电站、康帕二级电站由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自主经营,依格孜牙水电站和东方红水电站由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向外转包给私人经营,地平天成水电站2022年新建成投入运行,为民营企业,芒辛电站为私人承包电站。

二、英吉沙县6座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公示

英吉沙县木华里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艾散江·玉斯尹(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副经理)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英吉沙县康帕二级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艾散江·玉斯尹(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副经理)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英吉沙县依格孜牙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艾散江·玉斯尹(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副经理)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英吉沙县东方红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艾散江·玉斯尹(英吉沙县康华水电公司副经理)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英吉沙县康帕一级水电站(英吉沙县地平天成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向红懿(英吉沙县康帕一级水电站法人)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英吉沙县芒辛水电站:

安全主体责任人:阿卜杜热扎克·麦麦提(英吉沙县芒辛水电站承包人)

安全监管责任人:开赛热·库热班(英吉沙县水利局局长)

安全行政责任人:卡迪尔·阿布拉(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以上为我县6座小水电站安全主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安全行政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具体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