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即日起申明作废,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李刚,原工作单位:中共英吉沙县委员会宣传部,遗失证件编号:31100423005,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共英吉沙县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6月24日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