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喀什地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英吉沙县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均衡编班,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英吉沙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入学以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评测、接受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坚决执行按地段划分学区,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城镇内小学、幼儿园不得跨片区招生。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幼儿园
招生对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23年8月31日)满3周岁入学的适龄幼儿,采用登记方式进行招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延缓入学一年。
1.英吉沙县第一幼儿园
招生范围:友谊社区、英协海尔社区、阿克巴格社区第一类户籍内适龄幼儿,第二类适龄幼儿学位招满为止。其余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类适龄幼儿调整至第三、城关乡13村幼儿园就读。
2.英吉沙县第二幼儿园
招生范围:团结社区第一类户籍内适龄幼儿。片区内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类适龄幼儿调整至第三幼儿园就读。
3.英吉沙县第三幼儿园
招生范围:祥瑞社区、田园社区、绿水湾社区、色提力乡江尕勒霍伊拉(1)村、乔勒潘乡阔什买霍伊拉(7)村、城关乡杭格特勒克(3)村、朝阳社区、光明小区片区内适龄幼儿和第一、第二、第四幼儿园片区内第二、三、四、五类适龄幼儿。
4.英吉沙县第四幼儿园
招生范围:其兰村、英巴格社区、其兰巴格社区、和谐社区第一类户籍内适龄幼儿,第二类适龄幼儿学位招满为止。其余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类适龄幼儿调整至第三、第五幼儿园就读。
5.英吉沙县第五幼儿园
招生范围:新城社区、幸福社区片区内适龄幼儿和第四、芒辛镇1村幼儿园片区内第二、三、四、五类适龄幼儿,学位招满为止。
6.英吉沙县城关乡中心幼儿园
招生范围:南山社区、阿依丁库勒社区、喀拉库孜村、吾尔也提社区、西湖(6)村、城关乡8村、古城社区、巴扎搏依村、芒辛镇11村、芒辛镇15村第一类户籍内适龄幼儿。片区内第二、三、四、五类适龄幼儿调整至芒辛镇中心幼儿园、城关乡9村幼儿园。
7.英吉沙县城关乡13村幼儿园
招生范围:古丽巴格(5)村、创业社区、城关乡矿却勒村、城关乡铁日克其克村、城关乡喀什艾日克村片区内适龄幼儿和第一幼儿园片区内第二、三、四、五类适龄幼儿。
8.英吉沙县芒辛镇1村幼儿园
招生范围:恰喀村(含华新公馆一期)、芒辛镇巴哈尔村(1)村、芒辛镇古勒巴格村(2)村第一类户籍内适龄幼儿。其余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类适龄幼儿调整至第五幼儿园就读。
9.其他农村幼儿园
招生范围:辖区内所有适龄幼儿。
(二)小学
招生对象:2026年8月31日前(含2026年8月31日)满6周岁入学的适龄儿童,采用登记方式进行招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延缓入学一年。
1.英吉沙县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全县普通类学龄人口;按照招生计划未招满名额招收就近团结社区范围内的光明路10号院(幸福一号小区)、幸福路9号院(国学佳苑小区)、人民路9号院(华新公馆二期小区)、光明路12号院(华庭景苑小区);和谐社区范围内的和谐路5号院(和谐小区)、人民路4号院(瑞创公园里一期小区)、人民路3号院(滨湖小区)有房有户的单列类学龄人口。
备注:因实验小学片区适龄入学儿童较多,学位有限,按照学区整体统筹规划,和谐社区乔尔潘西路12号院(瑞创公园里二期小区)整体调整划分至第一小学入学。
2.英吉沙县第一小学
招生范围:朝阳社区、创业社区、幸福社区、英巴扎村、英协海尔社区学龄人口、和谐社区乔尔潘西路12号院(瑞创公园里二期小区)学龄人口和团结社区、和谐社区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
3.英吉沙县第二小学
招生范围:古城社区、南山社区、吾尔也提社区、英巴格社区、巴扎博衣村学龄人口。
4.英吉沙县第三小学
招生范围:其兰巴格社区、友谊社区、其兰村、恰喀村学龄人口。
5.英吉沙县第四小学
招生范围:阿克巴格社区、阿依丁库勒社区、古丽巴格村、喀拉库孜村、西湖村学龄人口。
6.英吉沙县第五小学
招生范围:田园社区、祥瑞社区、新城社区、绿水湾社区、色提力乡1村学龄人口,城关乡3村片区有意向去第五小学的学龄人口。
7.英吉沙县其他农村小学
招生范围:辖区内所有的学龄儿童。
(三)初中
招生对象:2026年小学毕业生。
1.英吉沙县实验中学初中部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
2.英吉沙县第三中学为走读式学校,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招收城镇小学(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毕业的走读生(按照学生及家长要求住宿外)。
3.英吉沙县乌恰镇中学、英吉沙县乌恰镇包孜洪中小学按照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乌恰镇小学毕业生。
4.英吉沙县萨罕镇中学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招收萨罕镇小学毕业生。
5.英吉沙县苏盖提乡中学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招收苏盖提小学毕业生。
6.英吉沙县英也尔乡中学按照对口直升的原则招收英也尔乡小学毕业生。
7.英吉沙县克孜勒乡中学、英吉沙县克孜勒乡中学分校按照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克孜勒乡小学毕业生。
8.英吉沙县芒辛镇中学、英吉沙县芒辛镇中学分校按照对口直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芒辛镇小学毕业生。
9.剩余小学毕业生(县直小学申请住宿毕业生、城关乡、乔勒潘乡、龙甫乡、艾古斯乡、依格孜也尔乡、托普鲁克乡、色提力乡)根据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男女比例平均分配,按照随机派位的原则由英吉沙县鲁英中学、英吉沙县杏坛中学(因普通高中招生数较多原因,英吉沙县育才中学不招初中生)负责招收。两所学校在校生数控制在2025年在校生基数以内。
10.县外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就读本县初中,由监护人持学生学籍卡片、监护人及学生居住证、户口本(首页、父母亲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带孩子到教育局基教室提出申请,经资料审核后,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配,走读学生分配至第三中学,住宿生随机分配到鲁英中学、杏坛中学。
三、招生流程
(一)学区范围类型
为实现“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防止出现择校,现根据居住情况对学区范围适龄儿童分类如下:
幼儿园:
第一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2026年5月31日前落户)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学区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具备正规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具备法定证据效力的买卖协议公证书,其产权证、公证书的登记人为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以2026年5月31日为计算时间)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学区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具备正规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具备法定证据效力的买卖协议公证书,其产权证、公证书的登记人为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满6个月(以2026年5月31日为计算时间)的适龄幼儿。
第四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以2026年5月31日为计算时间)的适龄幼儿。
第五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以2026年5月31日为计算时间)的适龄幼儿。
小学:
第一类:学区范围内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学区范围内无户有房、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学区范围内租房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程序
按照幼儿园、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目标,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以下程序招生。
幼儿园:
1.符合第一类的适龄幼儿由幼儿园审核材料,合格后直接招收。
2.符合第二类至第五类的适龄幼儿,由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及幼儿类别依次开展招生,若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全部招收;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按照学区范围类型的原则将通过依次抽签的方式进行招生;若本片区无法就近安置的适龄幼儿,统筹调整安排至县域内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小学:
1.符合第一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材料,合格后直接招收。
2.符合第二类至第三类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学生类别依次开展招生,若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招收;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学区范围类型的原则将通过依次抽签的方式进行招生,本片区无法安置的学龄人口小学阶段按照相邻学校学位情况进行调整。
(三)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作为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学校,具体如下:
1.一套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幼儿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适龄幼儿被录取后,该住房已被锁定为学位申请房,其他家庭不能将该住房再作为学位申请房重复使用。
3.从“小班”开始锁定,时间为3年。
4.锁定时间自2026年8月24日开始。
2026年秋季学期继续执行实验小学作为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学校,具体如下:
1.一套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适龄儿童被录取后,该住房已被锁定为学位申请房,其他家庭不能将该住房再作为学位申请房重复使用。
3.从“一年级”开始锁定,时间为6年。
4.锁定时间自2026年8月24日开始。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1.幼儿园、小学2026年8月14日至15日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8月24日正式开学。
2.初中学生根据对口直升学校、随机分配学校,2026年8月18日至19日公布分配学校学生花名册,由小学毕业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8月24日正式开学。
(二)报名材料
1.第一类:需持户口簿(首页、父母亲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
2.幼儿园第二类至第五类、小学第二类至第三类:随迁子女(外县户籍子女)持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户口簿(首页、父母亲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等有效证明;本地户籍流动人口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父母亲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村(社区)开具的有效证明、房屋证明(城镇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公证书、购房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租房合同等资料之一)。
3.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喀什地区公安系统民辅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喀地公〔2023〕0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喀什地区公安系统民辅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补充通知》执行。
英吉沙县招生服务热线电话:0998-3626582
英吉沙县教育局督察室“阳光招生”监督电话:0998-3623220
英吉沙县教育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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