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8-3622266
单位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
负 责 人:刘国荣
机关职能:
英吉沙县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综合协调指导县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三)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落实情况,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有关单位和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自治区、地区上访、集体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县、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协调和组织信访工作的宣传和有关信息的发布,了解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做好接待大厅接访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培训。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信访局不设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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