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8-3625855
单位地址:英吉沙县人民路20号
负责人:严莉
机关职能:
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区域协作、社会帮扶;编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指导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指导协调乡村产业发展。
(六)负责种植业、渔业、地方国有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拟定县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项目办、种植股
下设机构:英吉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英吉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英吉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英吉沙县乡村振兴中心、英吉沙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级单位:英吉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英吉沙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英吉沙县种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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