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吉沙县2025年色提力乡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已由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英发改字(2025)2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法人为巴拉提·库来西,招标人为英吉沙县色提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项目区位于英吉沙县色提力乡喀力加克(3村)、坎特艾日克(8)村。
2.项目规模:配套节水灌溉管网711亩,新建首部沉砂池2座、新建首部泵房1座;排水疏通1.08km,配套暗管排盐711亩,新建排水泵站1座;389亩土地改良工程;对800座设施农业拱棚进行维修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302001 |
英吉沙县2025年色提力乡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55 |
770.72 |
配套节水灌溉管网711亩,新建首部沉砂池2座、新建首部泵房1座;排水疏通1.08km,配套暗管排盐711亩,新建排水泵站1座;389亩土地改良工程;对800座设施农业拱棚进行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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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中级或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应及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内的企业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达资金。(9)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英吉沙县色提力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孙* 联 系 人:张*芬 联 系 人:彭*洋 电 话:15276138516 电 话:17397643996 电 话:1669990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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