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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02
18:12
来源: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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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库山河水源地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18:12    来源: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吉沙县库山河水源地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英发改字〔2025〕3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唐林,招标人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英吉沙县艾古斯乡2村

2.项目规模:造林面积18.83hm²,灌溉面积18.83hm²,护岸0.951km,封禁治理18.83hm²,围栏3.097km,宣传碑1座,宣传牌2块,渠道工程1.081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2387001001

英吉沙县库山河水源地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EPC标段

120

484.0

对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管理、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配套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等。

E6531003908002387001002

英吉沙县库山河水源地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标段

120

10.0

造林面积18.83hm²,灌溉面积18.83hm²,护岸0.951km,封禁治理18.83hm²,围栏3.097km,宣传碑1座,宣传牌2块,渠道工程1.081km。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平行检测)。

E6531003908002387001003

英吉沙县库山河水源地周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

120

5.0

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EPC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EPC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设计方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担任其他EPC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联合体中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方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EPC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联合体中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施工方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2)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本项目监理标段、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人对填报的信用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根据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EPC标段中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均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不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联系方式为:

1、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998-2671025;

2、单位名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联系人:努尔麦麦提·穆合塔尔,联系电话:0998-3633856、0998-3633922。

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及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英吉沙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联系人:阿****

话:166899901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

话:15569191099

监管机构:英吉沙县水利局

联系人:麦****

电话:1788164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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