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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12
17:09
来源:
英吉沙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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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吉沙县新增定医疗机构的确认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2 17:09    来源:英吉沙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于202392日至2023911日进行初评公示,公示期间内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举报,经医保局党组会议决定,对以下3家新增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确认公示如下:

序号

名称

地址

类别

1

喀什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英吉沙县第22分店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南湖北路78号华新公馆4栋一层03

药店

2

新疆海王麦德信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三分店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滨湖花园小区11单元 22

药店

3

新疆海王麦德信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二分店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教育路02号舒欣佳苑小区31S15_S16

药店

确认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998-3610002。

英吉沙县医疗保障局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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