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14点50分许,吉讯股份有限公司装维人员在苏盖提乡2村宽带装机时发生一起高空作业坠落事故,造成1名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英吉沙县人民政府成立英吉沙苏盖提乡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3·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调查取证、技术分析、专家论证和综合研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英吉沙苏盖提乡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3·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事故单位: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0MAD7L02X41,法定代表人:王某,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暂无,登记机关: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5楼5-49A号,隶属于吉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
发包单位: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775C6D0N,法定代表人:牛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暂无,注册地址:登记机关: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解放南路17号移动公司三楼,隶属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经营范围: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零售食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方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零售烟草;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通信技术、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租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维修;技术检测;销售医疗器械I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汽车、汽车配件、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服装、体育用品、体育器材、机械设备;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转让;城市园林绿化服务;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旅游咨询;火车票票务代理;航空机票票务代理。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移铁通2024至2026(三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广东等区域)(包5-新疆),甲方: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乙方: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9日,每年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2025年安全责任书于2025年1月1日签订。
(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合同、劳动关系等情况
伤者艾某与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4年6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系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工。
(四)相关负有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2025年以来,英吉沙县商工局未对通讯企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7日14时50分许,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人员艾某(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653123********1413,户籍地:新疆英吉沙县苏盖提乡团结村2组107号)在苏盖提乡2村2组48号门前进行宽带装机,在农户大门上方布放皮线时,被红砖垛绊倒,从门上房顶(离地面约3米)摔落,造成艾某受伤。该户群众艾提某(女,维吾尔族,身份证号:653123********1444,户籍地:新疆英吉沙县苏盖提乡英也尔村2组48号)听到门外有响声,出门时发现艾某摔伤,立即拨打110报警,15时08分苏盖提乡卫生院120急救车将艾某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15时08分苏盖提乡卫生院120急救车将艾某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于17点55分转至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3月8日凌晨3时许完成手术,目前已转至普通病房,暂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应急、公安、苏盖提乡人民政府等部门主要领导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此次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艾某,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653123********1413,户籍地:新疆英吉沙县苏盖提乡团结村2组107号。系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人员,事故发生时受伤,第一时间送往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右侧额部硬膜下血肿,颅骨多发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于17点55分转至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3月8日凌晨3时许完成手术,目前已转至普通病房,暂无生命危险。
(二)直接经济损失
共计6.5万元,主要为医院治疗费用,工伤赔付流程暂未结束。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
(一)直接原因
伤者艾某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设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一是对员工施工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在未佩戴好安全帽、未系好安全绳等劳保用品的情况下高空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二是未按公司关于高空作业安全要求规定,落实登高作业二人以上在场的要求,长期单人外出高空作业;三是每日晨会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仅为10分钟,且未对培训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英吉沙苏盖提乡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3·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企业主要问题
(一)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作为承包单位,一是虽制定了安全制度,也对高空作业做了明确要求,但未严格落实二人以上登高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二是劳保用品发放台账中无安全带发放记录,督促员工佩戴劳保用品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三是每日晨会仅对安全教育培训强调10分钟,未对培训进行详细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吉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六、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英吉沙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本行业领域通讯企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的规定。
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艾某,群众,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人员,主要负责农村网格宽带装维工作,安全意识淡薄,在未佩戴安全帽、未系戴安全绳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阿某,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英吉沙县片区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操作规程,未按照公司规定安排二人以上高空作业,导致发生事故。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张某,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企业制定装维人员安全操作规范督促落实力度不足,对装维人员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范督促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关于高空作业工作相关制度、操作规范要求,高空作业长期单人作业,对装维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足,装维人员在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冒险高空作业等危险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对承包单位吉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建议县商工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给予相关政府单位的处理建议
英吉沙县商工局作为行业监管单位,对通讯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责成英吉沙县商工局向县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八、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各片区装维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高空作业相关的制度、操作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认真做好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的行为。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要严格落实发包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控作业中高危作业、重点部门及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各片区装维人员规范作业,发现违规施工和违章作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三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县商工局要将此次事故在辖区内的装维作业进行全面通报,确保起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的警示作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通讯企业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查找漏洞,消除隐患,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装维人员“3·7”
高空作业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