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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1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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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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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01    来源: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等方面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条例内容,我局积极响应县人民政府要求,2022年通过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499条;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168.9738万元。

二、主动公开制发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8.9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工作事项多,公开具体措施和效果少。以事后公开代替事前、事中公开。

2023年,我局将继续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0元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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