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2023年县审计局未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行政处罚决定1件。内容涵盖英吉沙县审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英吉沙县审计局严格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始终坚持政务公开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始终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英吉沙县人民政府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积极配合县级政府做好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与全县各预算单位一并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3年8月16日在英吉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英吉沙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文明开展审计,审计过程中每项审计项目进点前张贴审计人员“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2023年,英吉沙县审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距离县委、县政府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及时问题;二是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知晓率还不高,群众知情率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五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不足,培训交流机会少。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自治区、地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检查,保证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本部门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工作部署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