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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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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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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英吉沙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1    来源:英吉沙县教育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英吉沙县教育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英吉沙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提升教育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2023年以来,依托政府网站,围绕教育工作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

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是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一是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社会最关心最敏感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教师招聘等问题,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公开形式上,围绕方便群众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教育信息网等形式予以公开,同时,坚持日常工作定期公开和重大事务及时公开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便民性和有效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地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公开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继续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开放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工作部署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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