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英吉沙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46条信息,发布医保政务信息3条(其中医保政策规划0条,医保政策解读3条),通知公告信息15条,在线访谈0条,其他信息公开共28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情况。
(一)加强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加大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整理,按照规定程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时公开医保政务信息、政策法规、基金运行分析等,及时更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
(二)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对各类政务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工作,严格执行拟稿、初核、复核。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地区医保系统调度会议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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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其他信息公开占比较大,对医保政策解决方面以及参保群众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医保领域政务信息较少。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学习贯彻,让各职能科室干部职工真正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更显著的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