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2023年英吉沙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英吉沙县财政局严格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始终坚持政务公开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始终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英吉沙县人民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县级政府做好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各股室需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再交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报县政府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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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英吉沙县财政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如: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英吉沙县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新时代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一是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严格按照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强化整体推进。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保密工作、提高财政业务水平等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系统联动的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英吉沙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