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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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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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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8:01    来源: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英吉沙县南湖北路19号、邮编:844500、联系电话:0998—352235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阳光监管、便民利民”核心目标,将政务公开与市场监管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为县域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和监管重点,构建“全领域、多层次、常态化”公开体系。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核心领域,通过多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执法动态、监管结果等信息。2025年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6条,其中政策文件0条,工作信息35条,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225条,行政强制94条。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接收—审核—办理—答复”闭环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申请登记、分类研判与限时办结。优化申请渠道,开通线上邮件申请、线下窗口受理双路径,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窗”,提供申请表格填写指导、办理进度查询等便民服务。建立申请办理会商制度,对涉及多科室的复杂申请,由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科室联合研判,确保答复合法合规、精准规范。2025年,通过规范引导与主动公开扩面,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源头生成—分类归档—动态更新”管理流程,制定《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分类分级管理目录》,将公开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明确各科室信息梳理、录入、更新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前置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功能,发布短视频形式的监管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32条,其中电动自行车系列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超1.2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由局长任组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操规范培训2次,覆盖49人次,重点提升信息筛选、政策解读、答复撰写等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行政强制

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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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标准、流程等解读信息较少,政策可读性有待提升。

2.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新媒体平台运用不足,互动性和传播力有待加强。

3.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理解不够深入,信息筛选、分类、解读的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增加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监管信息和典型案例;建立线上互动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和留言。

3.强化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常态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业务研讨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实操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复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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