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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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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英吉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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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英吉沙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5:01    来源:2025年英吉沙县水利局

    2025年,英吉沙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标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英吉沙县水利局实际撰写。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英吉沙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英吉沙县城镇南湖南路007号,电话:0998-36224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英吉沙县水利局落实信息日常审核校对管理,确定公开内容属性,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程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对一系列行政信息进行了公开。2025年,英吉沙县水利局通过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公示7条;通知通告类信息公示6条;行政执法结果公示5条;招标信息13条;政策性规范文件0条;其他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部分内容依法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程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英吉沙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水利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将其纳入局内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主动引入社会监督,邀请行业代表、养殖户担任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定期对公开内容、依申请办理情况进行自查评估,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通过多维度监督保障,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时效性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优化信息更新台账管理,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时限责任,对高频关注类信息实行定期排查,优化信息内容;二是强化专业力量,及时公开涉水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进展、用水节水等各类信息,强化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0元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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