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英吉沙县水管总站委托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境内,克孜勒乡买里塔木村西北侧,距英吉沙县城约65km;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76°29'10.30",北纬38°31'51.98"。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控制灌溉面积2.58万亩,总库容617.5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03.50万立方米,死库容214万立方米,最大坝高21.7米。工程为I等小(1)型工程,主要由引水工程、蓄水工程、防洪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士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099868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街999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贾晓英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9990070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