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英吉沙县水管总站委托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_6nuuHhZofgToJS8bg8Xg 提取码:7qrc。
(2)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前往可联系英吉沙县水管总站林主任,13909986822。
(3)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0998682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街999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贾*英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999007069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