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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07
11:01
来源:
英吉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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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水利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1-07 11:01 来源:英吉沙县水利局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
事业单位 |
农业水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灌溉调水、配水、供水到户、计量 |
农业综合水价为0.1572元/立方米(包含末级渠系维修养护0.034元立方米) |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印发﹤英吉沙县农业水价调整方案﹥﹤英吉沙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英政办〔2020〕14号) |
|
| 2 |
英吉沙县农民用水协会 |
英吉沙县农民用水协会 |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团体 |
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供水到户、计量 |
末级渠系水费0.034元/立方米 |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印发﹤英吉沙县农业水价调整方案﹥﹤英吉沙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英政办〔2020〕14号) |
|
| 3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征占地面积征收 |
1元/每平方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 |
《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 |
依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英吉沙县税务局统一征收,县水政部门负责核定应缴金额 |
| 4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开采矿产资源项目,建设期间,按征占地面积征收 |
1.5元/每平方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 |
《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 |
| 5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开采矿产资源项目,开采期间,按开采量征收 |
1元/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 |
《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 |
| 6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砖、瓦、瓷、石灰的,按照才量征收 |
0.7元/每立方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 |
《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