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是政府福利的表现形式,其能否公平合理地分配,直接关系到公共住房政策实施的效果。建立科学、完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细化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和权力,使得政策有法可依、有法可行,才能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公平性。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和《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英吉沙县实际,制定《英吉沙县公租房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528452477@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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