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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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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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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6-04-24 21:04    来源:英吉沙县司法局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要依据 拟履行的程序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拟完成时间 提交单位
1 英吉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1.前期研究和规划思路形成阶段
2.《规划纲要(草案)》编制衔接阶段
3.《规划纲要(草案)》论证审议阶段
1.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地区和本县发展战略,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县域落地的关键举措。
2.是破解英吉沙县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薄弱等发展瓶颈,培育经济新动能的现实需要。
3.是满足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
4.是夯实南疆边疆稳定物质基础,维护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的战略保障。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国家发展规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安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
第二季度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报告(2025年修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条,《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七条,《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第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1.修编阶段:按照修编方案与技术路线,开展现状评估、供需预测、目标优化、布局调整、措施制定等核心内容编制工作,形成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由中水华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修编《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报告》;
2.审查阶段:将修改后的规划报告(送审稿)报送地区水利局进行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审批阶段: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最终形成正式规划报告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一、必要性
1.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本级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依法履行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布。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是节约、保护、利用、修复治理地下水的基本依据。
2. 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并严格执行。将其纳入重大决策,是履行法定职责,将原则规定转化为刚性制度的必然要求。能提升治理公信力,通过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提升社会认同与执行合力。
二、可行性本                                                     1.规划的实施,对英吉沙县水资源优化配置、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等具有战略指导意义;对支撑英吉沙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将长期发挥作用。
2.法律与政策依据充分。有上位法支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决策,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为规划内容提供了实体法基础。 政策导向明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四水四定”原则(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为将水资源约束性规划提升到决策核心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语境。
2026/11/30 英吉沙县水利局
3 《英吉沙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1. 法律法规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自治区关于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2. 上位规划与部署:《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思路》、《喀什地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十五五”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
3. 现实迫切需要:为系统应对我县在防洪减灾、供水安全、水生态保护等领域面临的风险与挑战,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水安全工作的顶层设计、目标任务和重大布局,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1.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意见,书面征求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意见,针对重点区域和群体组织专题调研访谈。
2.专家论证:邀请水利工程、经济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规划成果进行咨询论证。
3.风险评估:对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重大布局和关键措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4.合法性审查:规划报批稿形成后,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集体讨论决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按程序报县委审定。
必要性:本规划是指导我县“十五五”时期水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编制本规划是系统性提升我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的根本举措,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底线、支撑“十五五”发展目标实现具有战略性、基础性意义。
可行性:① 上级有力指导: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技术大纲。② 技术支撑可靠:依托高水平技术团队承担编制任务。③ 组织保障到位:成立由水利建设与水土保持股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2026/12/30 英吉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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