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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2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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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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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0 12:05    来源: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规定,以下1宗临时用地,经审核批准,现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位置

批准面积(公顷)

用途

使用年限(月)

批准文号

复垦主体

1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黑孜泉河小型水源建设项目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英吉沙分公司

克孜勒乡

5.4331

临时道路、材料堆场、施工便道

2026年5月20日-2027年7月31日

英自然资发〔2026〕38号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英吉沙分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地址:新城区人民路028号  

    单位: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胥志刚   联系电话:0998-3632770

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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