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6月已委托第三方对我县行政区域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已征求英吉沙县发改委、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和涉及陡坡地的英吉沙镇、萨罕镇、艾古斯乡、克孜勒乡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具体划定区域:英吉沙县城关乡派出所对面土山(9.07公顷);萨罕镇8村林场南边(11.12公顷);艾古斯乡康帕1村阿克陶县与英吉沙县县界连接区域,3村、5村龙甫干渠左岸区域(85.86公顷);克孜勒乡5村、6村阿克陶县与英吉沙县县界连接区域(50.58公顷)对划定成果的意见,目前已完成了划定工作,并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的审查。划定成果提交到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现在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英吉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区域。
附件一:英吉沙县行政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区域

英吉沙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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