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抽查领域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抽查标准 | 检查依据 | 备注 |
| 1 | 水资源管理 | 无 | 各取用水单位 |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 | 英吉沙县水利局 | 1、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 |
取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
取水许可证是否有效 实际取用水量是否超出许可额度 节水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第49条、第57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2条、第28条、第38条 《节约用水条例》 |
|
| 2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 对水利领域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业务行为的处罚;对水利领域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对水利领域检测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登记证书》的行为;对水利领域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行为 | 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单位 | 在喀什地区注册实验室的质量检测单位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50% | 英吉沙县水利局 | 对水利领域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业务行为的处罚;对水利领域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对水利领域检测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登记证书》的行为;对水利领域委托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行为 | 对水利领域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或擅自承担业务行为;检测单位是否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登记证书》 |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行政许可;质量检测能力;委托开展业务是否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检测计划制定及执行;检测制度;检测人员资格及现场人员配备;检测单位近三年业绩;检测数据台账是否规范;检测制度、检测大纲的制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6号令) |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