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7日21点左右,某单位一员工在英吉沙县穆孜鲁克湿地公园外北侧约3km处走失,后经多方力量搜救,于6月28日15时30分许找到,已无生命体征。
英吉沙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遵循疑似生产安全事故先行统计上报的原则,将该起事故情况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录入。
事故发生后,英吉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气象局、总工会、人社局、托普鲁克乡政府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呈报了《英吉沙县托普鲁克乡“6·27”事故人员死亡情况调查报告》。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拟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英吉沙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8-3623076
地址:英吉沙县人民路26号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