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85194/2025-00278 公开信息来源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5-06-20 19:02:36 文号 英发改字〔2025〕6号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英吉沙清泉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征收农村安全饮水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授权英吉沙清泉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征收农村安全饮水费用事宜的通知

来源: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有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机构: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9:02 点击数:

英吉沙清泉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20241220日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授权你公司自202511日起征收农村安全饮水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英吉沙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英政发【201966)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发改等部门以及社会群体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收费管理与服务,定期汇报征收情况与资金使用计划,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农村安全饮水费用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调整英吉沙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英政发【201966)

英吉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8日    


关于调整英吉沙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自治区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29)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理顺农村安全饮水水价结构,促进水资源有效合理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农村安全饮水成本监审,召开了听证会。经研究,对英吉沙县农村安全饮水收费标准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2019年农村居民饮水价格由现在的1.18/立方米调整为1.85/立方米,达到农村饮水供水成本的70%,自2019101日起执行。2022年农村居民饮水价格由1.85/立方米调整到2.24/立方米,达到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成本的85%,自202211日起执行。2025年农村居民安全饮水价格由2.24/立方米调整为2.64/立方米,达到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成本的100%,自202511日起执行

英吉沙县人民政府

2019930

相关文件:

《关于授权英吉沙清泉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征收农村安全饮水费用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